1. 醫療美容項目分級管理目錄
美容師資格證等級分為初級就是5級,中級4級,高級三級,技師二級,高級技師一級共5個等級。
2. 醫療美容項目分級管理目錄2020
第一條 為規范醫療美容服務,促進醫療美容事業的健康發展,維護就醫者的合法權益,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護士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醫療美容,是指運用手術、藥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
本辦法所稱美容醫療機構,是指以開展醫療美容診療業務為主的醫療機構。
本辦法所稱主診醫師是指具備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條件,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執業醫師。
醫療美容科為一級診療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膚科和美容中醫科為二級診療科目。
根據醫療美容項目的技術難度、可能發生的醫療風險程度,對醫療美容項目實行分級準入管理,《醫療美容項目分級管理目錄》由衛生部另行制定。
第三條 凡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機構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 衛生部(含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主管全國醫療美容服務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下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美容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3. 醫療美容項目分級管理目錄2021
有關整容方面的法律書籍有,一、醫療機構診斷科目名目
2、醫療機構基本標準
3、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
4、美容醫療機構,醫療美容科室基本標準。
5、醫療美容項目,
6、醫學名詞7
7臨場技術操作規范,美容醫學分冊,
8,醫學美容項目分級管理目錄。
4. 醫療美容項目分級管理目錄 最新浙江
嘉興市基本醫療保障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推進健康嘉興建設,維護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堅持全覆蓋、?;?、多層次、可持續,城鄉統籌、公平普惠,權利與義務對應,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原則。
第三條 建立健全以基本醫療保險為基礎,大病保險為延伸,醫療救助為托底,其他醫療保障為補充的多層次全民醫療保障體系。
第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將醫療保障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貫徹執行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醫療保障事業給予組織和經費保障,強化信息化建設。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嘉興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以下統稱定點醫藥機構)及其監督管理服務機構等。
第六條 市醫療保障行政部門主管全市醫療保障工作??h(市、區)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所屬行政區域內的醫療保障管理工作。各級醫療保障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負責具體實施工作。
財政、衛生健康、民政、人力社保、市場監管、教育、審計、公安、稅務、政務數據、工會、殘聯等部門和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醫療保障服務和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第七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下列單位和個人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含雇工,下同)。
(二)本地戶籍、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
(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
(四)繳費年限符合本辦法規定的退休(職)人員。
(五)其他按規定參保的人員。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手續。
第九條 繳費基數和標準
(一)屬用人單位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月共同繳納。用人單位以本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按9%繳納,其中:職工生育保險0.5%;在職職工個人按規定繳費基數2%繳納,規定繳費基數由市醫療保障局按年公布。
(二)靈活就業人員按職工個人規定繳費基數7%繳納。
(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其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
(四)繳費年限符合本辦法規定的退休(職)人員不繳費。
第十條 職工(含靈活就業人員)按國家規定辦理退休(職)時,其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含視作繳費年限)累計須滿25 年;原規定繳費年限為20年的統籌地,可分5年過渡到位。退休(職)時不足以上繳費年限的,可按以下方式繳足規定的繳費年限:
(一)按月延繳。按當年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標準按時足額繳納至規定年限。延繳期間按在職職工標準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二)一次性補足。按補繳時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的5%一次性補足不足年份的醫療保險費后,按退休人員標準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補繳的醫療保險費全部劃入統籌基金,記入醫保繳費年限,不享受補繳期間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和個人必須按時、連續參保繳費,按照“當月繳費次月享受”的原則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中斷繳費3個月內的,自繳費次月起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中斷繳費3個月以上的,視作中斷參保,須連續繳費滿3個月后,方可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退休(職)人員應自退休審批后3個月內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銜接手續,并按本辦法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超過3個月以上的,自辦理次月起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十二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個人賬戶由經辦機構統一建立和管理。
個人賬戶分當年個人賬戶和歷年個人賬戶。當年個人賬戶有結余的,結轉為歷年個人賬戶。個人賬戶每年度計息一次,計息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其本金和利息歸個人所有,可轉移接續和依法繼承。
第十三條 當年個人賬戶按以下標準劃入
(一)在職職工:45周歲(含)以下150元/月,45周歲以上160元/月。
(二)退休(職)人員:195元/月。
個人賬戶劃入額隨年齡段發生變化的,均在次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職)人員在辦理銜接手續后的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 當年個人賬戶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門(急)診醫療費和購藥費用;歷年個人賬戶可用于自負、自費醫療費,也可按規定用于配偶、子女、父母醫療共濟。
第十五條 普通門(急)診(購藥)待遇
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范圍的普通門(急)診和購藥醫療費用,先由當年個人賬戶支付。
(一)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當年個人賬戶不足支付的,參保人員在定點醫藥機構普通門(急)診和購藥的起付標準為在職職工500元、退休(職)人員300元;最高支付限額為6000 元,超過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由個人承擔。
(二)支付比例: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部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以及按政策實行醫共(聯)體管理的基層醫療機構由統籌基金按80%的比例支付;二級醫療機構由統籌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其他定點醫藥機構由統籌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
第十六條 住院待遇
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范圍的住院醫療費用,按下列規定支付:
(一)起付標準: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300元,二級醫療機構500元,三級醫療機構800元。
(二)支付比例:
1.起付標準以上、20萬元以下部分,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90%,二級醫療機構為85%,三級醫療機構為80%。
退休(職)人員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礎上增加5個百分點。
2.20萬元以上部分統一按85%支付。
第十七條 規定病種門診待遇
(一)病種范圍:惡性腫瘤放化療、尿毒癥血透和腹透、器官移植抗排異、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血友病、重性精神病、肺結核病輔助治療(國家免費抗結核病藥物治療除外)、艾滋病機會性感染(國家規定的免費抗病毒治療除外)等9種。
(二)定點醫藥機構:符合規定病種條件的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選擇嘉興市域內2家定點零售藥店作為其門診規定病種的定點醫藥機構。
(三)醫療待遇:在規定病種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病種目錄的針對性門診醫療費用,可視作住院醫療費用(不設起付標準),由統籌基金按三級醫療機構住院支付比例支付。規定病種門診針對性中草藥治療費用,按每帖50元的最高支付標準納入結算,不足標準的,按實結算。
第十八條 家庭病床待遇
(一)設立條件:參保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設立家庭病床:
1.因疾病引起癱瘓或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
2.惡性腫瘤晚期,行為困難需要支持治療和減輕痛苦的;
3.三類以上手術(按衛健部門劃分類別標準)后屬恢復期的;
4.臨終關懷病人。
(二)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準為每月80元;最高支付限額為每月2000元(建床時段內可統籌使用)。
(三)醫療待遇:建床期間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部分醫療費,由統籌基金按70%支付。
第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普通門(急)診(購藥)費用,先由當年個人賬戶支付,當年個人賬戶不足支付的,普通門(急)診(購藥)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由統籌基金支付85%。發生的住院(含規定病種門診)醫療費,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報銷后,對其自負部分由統籌基金按85%支付。
第三章 生育保險待遇
第二十條 生育保險待遇分為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包括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生育津貼按職工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天×可享受產假天數計發, 可享受產假天數按《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生育醫療費按定額發放。
第二十一條 符合下列條件,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一)符合法定條件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二)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參加生育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連續足額繳費滿12個月。
第二十二條 生育保險待遇享受類別
(一)用人單位職工參保并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女職工本人生育,享受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
(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本人生育,享受生育醫療費;
(三)職工未就業配偶生育,用人單位已為職工參加生育保險并連續繳費達到規定月份,且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享受生育醫療費(不包括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
第二十三條 生育醫療費定額標準
(一)生育醫療費(含產前檢查)定額標準:早期妊娠門診流產為400元;早期妊娠住院流產為1500元;中期妊娠住院引產2500元;正常分娩為3000元;手術助產3500元;剖宮產5000元;宮外孕手術5000元。
(二)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定額標準:放、取節育環400元;取殘環嵌頓環500元;開腹取環或經宮腔鏡取環術3000元;皮下埋植放置、取出術500元;輸卵管結扎術1000元;輸卵管吻合術5000元;輸精管結扎術800元;輸精管吻合術4000元。
參保職工施行本條第(一)項手術時,同時施行第(二)項手術的,其第(二)項手術按標準的50%支付。
第四章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第二十四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下列人員可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
(一)本地戶籍、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
(二)非本地戶籍,但持有浙江省居住證,在戶籍地未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等的新居民及其子女;
(三)各類全日制高等學校(包括民辦高校)全日制本??粕?、研究生中未參加戶籍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的學生。
第二十五條 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按年繳費,中途或接續參保須繳全年費用。參保人員在規定時間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后,即可在年度內按照本規定享受居民醫保待遇。參保人員在超過規定繳費時間后參保的,居民醫保待遇自繳費的3個月后開始享受。
第二十六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接續或中途參保的,自繳費的次月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一)本地戶籍復退軍人、婚嫁遷入、歸正人員、大學畢業生等人員;
(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中斷(終止)或跨制度、跨統籌地轉移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人員,在3個月內接續參保繳費的;
(三)全日制高等學校(包括民辦高校)全日制本??坪脱芯可氯雽W學生;
(四)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持證殘疾人、計生特殊家庭等參保人員;
(五)新遷入的嘉興戶籍人員。
新生兒(含符合參保條件新居民其新生兒)于出生3個月內辦理參保手續(跨年度的,須按全年標準補繳上年度費用),待遇自出生之日起享受。
第二十七條 居民醫?;I資實行個人繳費和財政補助相結合。按照收支平衡原則,根據基金支出情況,建立籌資標準確定和調整機制。具體籌資標準(包括個人繳費標準)每年由市醫療保障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確定并公布。
以學校為單位參保的在校大學生(研究生)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的30%繳納(小數后四舍五入,下同)。當年大學新生和畢業生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的15%繳納。
對持浙江省居住證參保的,個人按本地戶籍城鄉居民相同標準繳費,財政按相同標準予以補助。
第二十八條 持證殘疾人、計生特殊家庭等困難參保人員,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困難人員,其個人繳費部分由當地政府承擔。
第二十九條 普通門(急)診(購藥)待遇
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范圍的普通門(急)診和購藥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按以下規定支付:
(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以及按政策實行醫共(聯)體管理的基層醫療機構按50%支付,二級醫療機構按20%支付,其他醫藥機構按10%支付。
(二)居民醫保門診年度基金最高補償額為800元。
第三十條 住院待遇
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住院醫療費用,按以下規定支付:
(一)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300元,二級醫療機構500元,三級醫療機構800元。最高支付限額20萬元。
(二)支付比例:在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部分,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按80%支付;二級醫療機構按75%支付;三級醫療機構按 65%支付。
第三十一條 規定病種門診待遇
(一)病種范圍:惡性腫瘤放化療、尿毒癥血透和腹透、器官移植抗排異、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血友病、重性精神病、肺結核病輔助治療(國家免費抗結核病藥物治療除外)、艾滋病機會性感染(國家規定的免費抗病毒治療除外)、兒童孤獨癥等10種。
(二)定點醫藥機構:符合規定病種條件的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選擇嘉興市域內2家定點零售藥店作為其門診規定病種的定點醫藥機構。
(三)醫療待遇:規定病種參保人員在選定醫藥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病種支付范圍的針對性治療費用,可視作住院醫療費用(不設起付標準)按65%支付。規定病種門診針對性中草藥治療費用,按每帖50元的最高標準納入結算,不足標準的,按實結算。
第三十二條 未享受未就業配偶生育醫療待遇的參保人員,發生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住院分娩,可享受500元定額標準補助,由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支付,不計入最高支付限額額度。
第五章 大病保險
第三十三條 建立全市統一的大病保險制度。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居民醫保的人員統一納入大病保險保障范圍,統一籌資標準、統一待遇水平、統一資金管理和統一基金核算。大病保險基金實行全市統收統支,并統一委托商業保險公司承辦。
第三十四條 大病保險基金主要通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等籌集,籌資標準按照待遇適度、可持續的原則,根據基金收支情況,由市醫療保障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確定并公布。
第三十五條 大病保險支付范圍
(一)使用按規定確定為大病保險特殊藥品、罕見病特殊藥品的醫療費用;
(二)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范圍的住院(含規定病種、慢性病門診)醫療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比例支付(含各類補助)后的自負醫療費用;
(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在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范圍的住院(含規定病種門診)醫療費用。
第三十六條 參保人員在一個年度內,納入大病保險支付范圍的個人累計醫療費用1.5萬元(不含)至5萬元部分,由大病保險基金支付60%;5萬元(不含)以上,由大病保險基金部分支付70%。
貧困人口納入大病保險支付范圍的個人累計醫療費用7500元(不含)至5萬元部分,由大病保險基金支付65%;5萬元(不含)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險基金支付75%。
第六章 醫療救助
第三十七條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浙政辦發〔2014〕121號)和《浙江省醫療保障局浙江省民政廳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救助工作的指導意見》(浙醫保聯發〔2019〕10 號)等規定,完善醫療救助制度。
第三十八條 落實和健全醫療救助資金財政主渠道保障機制。醫療救助工作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實行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制,各地政府按原籌資渠道和籌資方式,將醫療救助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切實保障醫療救助工作需求。
第三十九條 持有嘉興市戶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為醫療救助對象:
(一)特困供養人員;
(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
(三)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
(四)納入低保、低邊的因病致貧等對象(支出型貧困家庭成員);
(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第四十條 醫療救助標準
一個年度內,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就醫發生的規定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門診、住院和購藥費用),在扣除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補充醫療保障補償后的個人負擔部分,按以下標準給予救助:
(一)特困供養人員全額救助;
(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按80%救助;
(三)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支出型貧困家庭成員按70%救助;
(四)本市戶籍的0-14周歲(含14周歲)患先天性心臟病、白血病病種的參保兒童按80%救助;
(五)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救助對象按不低于50%救助。
醫療救助最高救助額為12萬元。具有多重身份的對象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開展救助,累計最高救助金額不超過12萬元。
第四十一條 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支出型貧困家庭成員由民政部門認定。
第七章 醫療保障管理
第四十二條 醫療保障服務機構實行定點管理。醫療保障部門應根據醫療醫藥資源配置、參保人員分布和醫療保障管理服務能力等實際情況,確定定點醫藥機構總體規模和空間布局,合理制定定點醫藥機構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并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三條 定點醫藥機構實行協議管理。符合條件的醫藥機構須自愿申請,經醫療保障部門核實、評估,并與經辦機構簽訂定點服務協議后才可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保障服務。定點醫藥機構必須嚴格執行醫療保障法規和政策,遵守定點服務協議。定點醫藥機構實行屬地管理,全市互認。
第四十四條 參保人員享受醫療保障待遇按照《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目錄》和浙江省大病保險特殊藥品目錄以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醫療保障基(資)金(以下簡稱醫療保障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五)國家規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費用。
第四十六條 轉診就醫支付
(一)嘉興市域內就醫購藥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醫療費用按規定的醫藥機構對應比例支付。
(二)按衛生健康部門要求規范轉診到嘉興市外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自費10%后,統一按三級醫院比例支付。
(三)未按衛生健康部門要求規范轉診到嘉興市外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自費20%后,統一按三級醫院比例支付。
在外地醫療機構急診、搶救的,先由個人自費10%后,再按相應等級醫院比例支付。
第四十七條 住院起付標準一年計收一次。多次住院或轉院的,按最高等級醫療機構標準計收。
第四十八條 對長期居住外地或因工作原因需駐外地3個月以上的,可向參保地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異地安置(暫居外地)手續,其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視同我市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按規定比例報銷。期間臨時回原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按外地急診處理。
第四十九條 費用結算方式
(一)參保人員憑本人社會保障·市民卡在定點醫藥機構就診購藥,應當由參保人員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員直接向定點醫藥機構支付;其余的由定點醫藥機構按照協議與經辦機構按月結算。
(二)因故未能刷卡結算的(定點零售藥店除外),參保人員應憑醫療費發票原件、清單、出院小結等到經辦機構及網點辦理醫療費用結算。
(三)至年度末,參保人員連續住院滿6個月以及家庭病床建床患者,應予結算。
第五十條 積極開展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實行以總額預算為基礎,綜合應用按病組、按床日、按人頭等復合型付費方式,充分發揮醫療保障在醫改中的基礎性作用。日間手術門診應結合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科學核定醫療費用,按相應等級醫院住院比例結算。
第八章 監督管理
第五十一條 基本醫療保障金實行分級管理,統一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執行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制度和財務會計核算管理制度。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侵占、擠占和挪用醫療保障金,也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
第五十二條 定點醫藥機構違反與醫保經辦機構所簽協議的,依照有關約定追究其違約責任。
參保人員違反基本醫療保障規定并造成醫療保障金損失的,由經辦機構追回已經支付的醫療保障金,并可向用人單位通報。
第五十三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醫療保障金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規定,責令退回騙取的醫療保障金。屬于醫療保障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由主管部門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五十四條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征收機關、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基本醫療保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規定處理。
第五十五條 公民、定點醫藥機構和醫療救助管理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醫療救助規定的,按照《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等規定處理。
第五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對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以及參保人員等涉嫌違規或欺詐騙取醫療保障金的行為進行舉報,提供相關證據、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應予獎勵。
醫保、公安、財政、衛生健康、審計、市場監管等部門應建立聯合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金的工作機制,確保醫療保障金安全,維護參保人員合法權益。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七條 根據基本醫療保障運行情況,需對相關政策作調整的,由市醫保局會同市財政局等部門提出意見,報市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的自費費用是指不列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范圍,按規定需由參保人員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及其他費用。自負費用是指列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范圍,按規定應由參保人員自己負擔的住院起付標準、乙類藥個人先承擔部分、按比例報銷后個人負擔部分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最高支付限額是指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最高醫療費,而非實際支付基金。
第五十九條 本辦法所稱年度均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六十條 本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嘉興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嘉政發〔2014〕87號)、《嘉興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嘉政發〔2013〕93號)、《嘉興市本級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暫行)》(嘉政辦發〔2013〕159號)、《關于調整市本級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的通知》(嘉政辦發〔2014〕101號)同時廢止。我市原基本醫療保障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5. 醫療美容項目分級管理目錄 最新
醫療美容根據是否需要手術,分為手術類和非手術類醫療美容,均是由經注冊的專業醫師及醫療專家進行。
手術類醫療美容服務指的是通過手術對胸、鼻、眼皮及其他身體部位進行侵入性的改變,旨在從根本上改變外觀。非手術類醫療美容服務又稱為微整形,主要包括注射療法和激光療法。
6. 醫療美容項目分級管理目錄哪一年頒發
屬于正常的合法的生活美容經營活動。
需要注意的是,紋眉不屬于醫療美容行業。2009年,衛生部頒布的《醫療美容項目分級管理目錄》明確將美容紋飾術(即紋眉技術、紋眼線技術、紋唇技術)刪除,自此紋繡的項目不再屬于醫療美容。
半永久紋眉使用細微的銀納米針頭將天然植物色料植入眉部表皮和真皮淺層,注入的顏色能夠準確地將眉部皮膚染色,讓眉形呈現出自然的化妝效果,但一般1~2年紋繡的顏料會隨之代謝。
7. 醫療美容項目分級管理目錄2018
美容院屬于服務行業,主要的服務內容一般集中在美容、美體、美發、美甲這幾大塊,當然也有一些美容院開展的有一些整形美容項目。
一般而言,如果美容院服務內容不包括吸脂、豐胸、穿耳洞、紋眉、去皺、去眼袋、廋臉、雙眼皮、隆鼻等醫療美容項目,可以在申請上填寫的經營范圍為生活美容或者美發、美甲項目,也可以填寫為生活美容、美容服務、化妝品零售等。
8. 醫療美容項目分級管理目錄2022
手續如下:
1、申請辦理營業執照
對創業投資者來說,辦理營業執照是想要開一家美容院都必須具備的執照,一般需要投資者去當地的工商局去辦理個人工商營業執照,辦理營業執照時需要投資者本人的身份證、租用的房屋地址證明、相關照片、美容上崗證,技術等級證、房屋產權證或租賃合同、健康證等等相關證件。
2、申請稅務發票
申請稅務發票時必須申請了營業執照,才能申請稅務發票、因為申請稅務發票時需要持營業執照正副本、有效印章和其它證件才可以到當地稅務部門登記領取稅務發票。
3、申請消防驗收合格證明
只有等自己的美容院消防安全準備比較好包括安全通道安全都做的比較到位之后,才能夠到當地的消費大隊或支隊開消防驗收合格證明。同時也需要持本人身份證、美容上崗證或技術等級證、(有效證件)、房屋產權證或租賃合同等等。
注意:需要到當地的公安局或消防局備案。
9. 醫療美容項目分級管理目錄 口腔科
口腔醫學技術職稱是按照以下幾個方面劃分的:
1.級別不同:住院醫生是初級職稱,主治醫師是中級職稱,副主任醫師和主任醫師是高級職稱。2.工作重點不同:住院部的住院醫生和主治醫生要具體負責病房和患者,主任醫師不負責具體病人,定期進行大查房。3.責任不同:下級醫師有疑問,可請示上級醫師。重大手術多由職稱高的主刀4.同在門診工作:同樣是看病開方,但一般只有高級職稱才能是專家門診,有技術特長的主治醫師可以是??崎T診,初級職稱只能出門診。